近日,经省教育厅同意,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印发《山东省社区教育机构规范化办学服务指南》(鲁社教指〔2026〕7号),为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社区教育机构规范化办学提供统一实操指引。
《指南》明确,建立“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落实、乡镇(街道)推进、村(社区)落地”工作机制,覆盖开放大学体系、机关、高校、职业院校、社会组织、企业开办的社区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等各类主体,旨在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意见》部署,重点破解基层机构职责不清、标准模糊、实操性不足等堵点难点,推动社区教育下沉一线、服务群众,打通终身学习“最后一公里”。
五级机构权责进一步厘清。省级聚焦政策研究、标准制定、资源统筹与师资建设;市级统筹谋划、下沉资源、开展业务督查;县级作为县域枢纽,细化办学细则、配送师资、下沉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统筹辖区教学、指导村居教学点;村(社区)教学点做好家门口服务,面向老年人、青少年、农村留守群体,常态化开展思政宣讲、技能培训、老年康养、智慧助老等普惠课程,推动社区教育融入基层治理。
阵地建设坚持资源整合、不搞“一刀切”。可盘活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闲置校园等现有公共空间,对场地布局、设施配套、适老化改造、安全保障、标识公示等进行量化规范,偏远村居可因地制宜灵活把握,鼓励各类公共阵地向社区教育开放共享。
队伍建设实行量化配置、分级培育。支持吸纳老党员、本土能人、非遗传承人充实基层师资队伍,降低村居授课准入门槛;搭建省—市—县—乡镇分级培训体系,明确授课课时、志愿服务时长可按规定认定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专兼职师资与志愿者队伍活力。
课程供给突出普惠实用。围绕思政教育、文化传承、老年康养、家庭教育、职业技能、数字素养等方面打造多元课程体系,重点开发齐鲁本土特色资源,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教学。依托山东省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做好数据归集、档案管理与学分认证工作,实现居民学习有记录、成果可积累。
收费和监管划出“硬杠杠”。基层社区教育以公益免费为原则,确需收费须严格审批、公开公示;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档案管理闭环,简化基层台账。建立“自评+抽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多维评价机制,群众满意度底线不低于85%,评估结果与经费分配、示范创建、绩效考核挂钩,配套上下贯通的诉求受理渠道,限时回应群众诉求。
《指南》由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指南》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施方案与操作细则,鼓励立足地域文化创新社区教育服务模式,培育一批管理规范、阵地完善、活动丰富、特色鲜明的基层社区学校与教学点,持续推进学习型社会和教育强省建设。
初审:薛以胜
编辑:宋田丽
复审:董美华
终审:刘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