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校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根据《山东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一年来,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与任务需求,认真履行职责,依章开展工作,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4次,审议、评定议题5项,在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工作成效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术治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定,制定印发了《山东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促进学校学术规范,统筹行使校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调查和咨询等职权,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
2022年5月,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推荐,由学校党委会审议批准,成立山东开放大学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同时设置学术道德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教育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创新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政策学习,把握学术指导方向
(一)认真学习《山东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精神和要求
全体委员认真学习《山东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作为学术委员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用好手中的学术权力,规范制约学术行为,摒弃学术不端,杜绝学术腐败,不断强化学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认真学习《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
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具体要求、推荐条件、工作安排等要求。
(三)认真学习《山东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精神和要求
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了《山东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充分了解山东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与奖励的申报条件、推荐办法、评审标准等要求,充分认识到学术委员履职尽责在推动系统各项学术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按照公平、公正履职原则,推选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大的成果,展示办学体系学术成绩。
三、积极履行学术职责,服务学校事业发展
(一)对学校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
全体与会委员一致同意人事处对王倩、邢晓春、丁相丽、李云、滕欣欣5名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初审合格的结果。一致同意人事处对山平、郭玲玲、齐敬席、曹红丽4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初审不合格的结果,以及延期1年(至2022年9月底)考核的建议。一致同意由人事处会同科研处,结合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和其他高校的做法,对油画作品等的学术价值和等次认定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2021年引进博士试用期满考核
按照《山东开放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第五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毕业,能胜任学科专业建设、核心课程建设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要求,听取人事处关于赵永福博士试用期期间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履职考核情况的汇报,全体与会委员一致同意认定赵永福博士为学校第五层次人才的建议。
(三)审议聘任2022年拟聘任客座教授
全体与会委员一致同意按照学校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要求,聘任凌沛学院士为学校客座教授。
(四)通过了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审阅了教务处提交的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遴选材料,全体与会委员一致同意推荐邢晓春、李伟、山平为教育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刘声田、李云为理工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刘朝阳、于增成为工商管理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彭琳、梁宇为经济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薛晨皓为法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刘媛媛、曹海燕为文学艺术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黄玉红为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五)做好2022春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春共85人符合申报国开学位要求,有3人符合申报合作高校学位要。经对申请学位学生条件、申报过程、学位材料等进行审核,全体与会委员一致同意以上85人申报国开学位,3人申报合作高校学位。
(六)审定2022年度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奖
全体与会委员根据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奖项建议,对照“成果产生的意义和前沿性”“成果的创新和学术价值”“成果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的学术规范”等指标对评选结果进行了材料审阅、讨论与审定。同意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奖项建议,确定“著作课题类”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论文类”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0项。确定“德州广播电视大学”“滨州广播电视大学”“文登开放大学”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