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汉族,1980年8月出生,籍贯平邑县白彦镇。2003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在平邑电大加入中国共产党。于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临沂电大平邑分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在校的两年时间里,该同志始终做到刻苦学习,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大一入校时就开始担任班长,同时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竞赛及文体活动,大二时开始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全力配合学校领导开展好在校生管理工作。在2002年6月,毕业前夕,被学校党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
2002年9月考入了山东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继续深造,在脱产进修本科期间,在校转为正式党员。2003年9月考录为国家公务员,分配到平邑县铜石镇党委工作,先后担任组织干事、团委书记。2005年1月因工作表现突出,被县委组织部选调至“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办公室督导组”工作,参与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督导学习活动。2005年5月份参加了全县优秀人才选拔考试,以总成绩第二名考入县纪委工作。
2005年6月进入县纪委工作以来,担任办公室科员兼任信息宣传报道员,并荣获2006年度“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报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7年12月份被提拔为县纪委宣教室副主任(主持宣教室工作),任职期间,组织建设了高规格的平邑县廉政文化一条街,开展了全县沂蒙清风诗歌朗诵竞赛、廉政文化六创建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为构建廉政文化大宣教格局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8月,被提拔为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兼任纠风室主任(副科级),任职期间,始终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认真纠治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先后查办不正之风案件102起,处分1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会同县广播电视台筹建了“行风热线”电视直播节目,并先后组织开展了6个年度的全县行风评议工作,为全县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做出积极贡献。200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担任检查组组长,利用3年的时间,对全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300余个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建议21份;2010年5月份被市纪委选派至中纪委进行培训,并荣获“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2013年12月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又担任了县纪委执法和效能监察室主任,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了效能监察;2015年1月份转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按照十八大精神的最新要求,认真开展纠治“四风”案件查处工作,任职期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86次,发现庸懒散问题347件。查处“四风”类案件26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4人;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期间,还到地方镇兴仁庄村任第一书记,进行挂职锻炼。两年期间,共为该村争取帮扶现金66万元,争取项目支持资金260万元,先后把该村水、电、路、广场等一系列民生性基础工作提升改造完毕。2016年6月被评为“全县第一书记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1月,作为平邑县第14届县党代表参加了党代会,在会上被选举为县纪委常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审理室工作,在当年度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中分管的科室在考核中取得了全市前三名的好成绩。8月份,作为县委巡察工作带队负责人,带领4个县委巡察组共27人赴莒南县开展了为期40天的县区交叉巡察工作;2018年1月份,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平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2018年3月份兼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
以上徐明同志近些年以来学习和工作的简历,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是和平邑电大各位领导老师的辛苦培育、县委县纪委领导关心支持密不可分的,正是这些,使他得以健康地成长,慢慢地成熟,从而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