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电大校友杜春和事迹
发布日期:2019-02-27浏览次数:字号:[ ]

杜春和1983年9月进入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专科在职学习,1986年11月毕业。2002年3月进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在职学习,2004年7月毕业。

1971年8月参加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独立营工作,任营团委委员、机务连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文书。

1979年11月调德州电业局财务科担任会计工作,1990年3月担任德州送变电工程公司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2001年10月担任德州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鲁能中南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德同业电缆公司监事会主席、鲁能泰开电气公司监事会主席、禹城新园热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德州北郊热电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3月起至今担任德州供电公司法律顾问、山东省电力公司法律专家组成员。

主要工作业绩

本人在担任德州供电公司法律顾问期间,被山东省经委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律顾问、被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普法依法治企先进个人等,在负责的各项工作中做出了下列成绩:

1、 普法宣传方面

(1)德州供电公司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2)德州供电公司被山东省经信委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先进单位”;

(2)德州供电公司被德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表彰为“12.4”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法律业务比赛方面

(1)担任教练的德州供电公司团队在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法律顾问诉讼业务比赛中,公司获团体第二名,个人选手获第一名。

(2)担任教练的德州供电公司团队在山东省电力公司合同制度管理业务调考中,公司获团体第二名,4名选手进入前十名,3名选手代表省公司团队参加国网公司比赛,省公司获得团体第一名,1名选手获得国网公司表彰。

(3)担任教练的德州供电公司团队在山东省电力公司依法治企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选送的选手代表省公司参加国网公司比赛,省公司获得团体第一名。

3、法律课题研究方面

(1)《高压触电纠纷防范机制建设》获山东省创新课题一等奖;

(2)《物权法实施对供电企业的影响》获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政策研究课题一等奖;

(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供电企业具体应对措施》获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政策研究课题一等奖。

4、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把关方面

对公司多经企业的投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转让等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审查把关,并参与全过程的实施操作,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具体参与项目如下:

禹城新园热电、禹城富源玉米、武城鲁能中南复合材料、华德同业电缆、凯元热电、北郊热电、鲁能泰开电气、时代电气、德州电力有限公司、华德电力集团公司、鲁能超市、泰康食品、金都置业、中茂电气、移动发电、华德装饰、贵都大酒店、圣源纸浆等项目。

5、诉讼非诉讼案件方面

受德州供电公司委托,办理诉讼非诉讼、仲裁、劳动仲裁案件案件70余起,涉及高低压触电、供用电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行政执法纠纷等方面,追回工程欠款、货款、电费、资产转让等资金1亿余元,节省外聘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案件审理法院为县(区)、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及外省各级法院,均取得了较好的判决效果。对于多起非诉高低压触电案件,参与与受害人沟通交流,讲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平息了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使公司声誉免受影响并避免了无法律依据的经济赔偿损失。

主办的多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省公司经法工作会议上发布,并成为各地市公司同类案件办理的参照。

6、招投标活动法律保障方面

参与公司招标活动300余次,对投标文件严格进行审查,对招标过程提供法律保障,保证了公司招标活动的合法性。

7、处理县公司突发性群体事件方面

多次代表市公司参与处理县公司因劳动纠纷、供用电纠纷、人身触电纠纷、多经企业转让纠纷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使各类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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