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电大党发〔2017〕34号
关于成立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团 长:刘龙海 党委书记、全省高校宣讲团成员
副团长:李清民 党委副书记、校长
朱宪珍 党委委员、副校长
尹光庆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军 党委委员、副校长
谢明浩 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殷炳芳 党委宣传部部长
刘 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全省高校宣讲团成员
庄维平 千佛山校区第一党总支书记、党委、校长 办公室主任
翟元军 离退休党总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
颜景佐 千佛山校区第二党总支书记、基层干部教 育中心主任
吕秀荣 舜耕校区党总支书记、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宿 超 高新校区机关党总支书记、高新校区管理 办公室主任
张琳琳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党总支书记
戴荣江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 琦 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范江涛 文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宣讲重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中之重,以省里印发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为基本依据,牢牢把握好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宣讲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论断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任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群众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
三、组织领导及宣讲要求
1.组织领导。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宣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2.为做好宣讲工作,宣讲团成员将进行集体备课,精心撰写讲稿。要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围绕当前教职工和学生在学习贯彻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存在的思想困惑,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力求更好地联系实际、回应师生的关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
3.各党总支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宣讲团宣讲活动相关组织工作。各部门、单位可通过学校宣讲团办公室或直接联系学校宣讲团成员本人到本单位进行宣讲。
4.各宣讲团成员优先在本单位宣讲,原则上至少进行1场集中宣讲,具体宣讲时间自己安排。宣讲情况请及时报学校宣讲团办公室。联系人:董美华,联系电话:86643,邮箱:sddiandabao@163.com。
中共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